务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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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古理想主义的内政新措——新朝王莽改革(二)

*本文非正式发表/出版,仅临时展示。


西汉末年出现了严重的治理危机,集中表现为中央皇权继承紊乱、外戚轮流执政和全社会灾异舆论高涨,并混杂着土地兼并、贫民失业、财政困窘、官僚失序和礼制权威衰落等种种乱象。因而,王莽取代汉室后所面对的,并不是一张简单的白纸,而是一套已经运转了二百余年,且利益关系盘根错节的帝国大厦残壳。新朝内政改革的特殊之处在于,王莽试图用一套基于儒家理想的经学方案,同时解决经济分配、行政组织和文化秩序三个层面的问题。它既带有西汉政策的延续性,又试图以“圣制”重新界定土地、市场、官僚、教育乃至日常生活方方面面。

班固写《汉书》时站在汉室复兴后的政治立场上,常以“篡汉”“篡位”概括新莽政权,并把王莽的许多失败归结为好古、躁急与欺诈。这样的记载不可舍弃,因为《汉书》保存了诏令、制度条文和当时人们的议论。但需注意的是,应辨别班固评述的真实性与客观性,且应避免陷入将胜败直接转换为是非的逻辑圈套。本文因而采取两层读法:先依《汉书》还原政策的提出、运作和效果,再提取胡适、吕思勉、顾颉刚、毕汉思、东晋次等近现代比较有代表性的中外学者的解释,并做以比较。由此可以看到,王莽的改革并非推出一系列彼此孤立的怪政,而是一项偏好用复古的语言来表达,并以国家权力来推进的整体性制度工程。它的失败既包含政策本身逆势而行的一面,也是推进节奏、执行人员、生态环境和内外战争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来源:东晋次《儒家理想的信徒》)

一、经济改革

(一)土地:王田复古

王田制首先要回答的,是西汉后期土地与人口之间日益尖锐的失衡。《汉书·食货志》追述秦汉社会时,反复描写豪强占田,导致贫民无立锥之地,或小农因租赋和债务被迫失去独立身份的情形。王莽诏书也把改革的道德起点放在这一现实上: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豪民以分田、劫假侵陵贫民,名义上虽是三十税一,佃农实际承担的租额却可能远高于国家田租。富者“犬马余菽粟”,贫者“不厌糟糠”,贫富双方又都在失序的社会中走向犯罪。班固虽然批评王莽“慕古”,却保存了这份相当具体的社会问题纪实录。[1]

始建国元年,王莽试图把土地问题与奴婢问题合并处理。他先以唐虞三代的庐井制度为理想原型,宣称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什一而税即可“国给民富”;继而把秦废井田、汉代豪强兼并和奴婢市场连成一条因果链,认为土地可以无限买卖、人口可以像牛马一样交易,正是贫富悬殊和人伦败坏的制度根源。于是,他下达核心命令:“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一家男丁不足八人而占田超过一井者,须把余田分给九族、邻里和乡党;原来无田者,则“如制度”受田。敢非议井田“圣制”者,甚至要被流放四裔。 [2]

从制度内容看,王田制不是现代意义上由政府直接经营全部土地的国有农场制度。它更接近以王权名义重申土地终极归属,冻结土地和奴婢交易,再用家庭人口与占田上限约束大土地所有者。其目标是阻止土地继续集中,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重新配置生产资料,并切断贫民因债务或饥荒而出售土地乃至家属的通道。“私属”不得买卖也不等于立即废除奴婢身份,而是把人身依附从公开的市场交易中撤出。换言之,王莽要通过限制处分权来保存小农家庭,而不是仅靠减税或赈济来缓解兼并这一结果。

问题在于,诏书把复杂的产权、人口和赋役关系压缩进了一个名为“王田”的概念里,却没有说明土地丈量、户口核验、余田补偿、受田次序和争议裁判应如何进行。更严重的是,制度从宣布之日起便以刑罚保证服从。《食货志》说:“犯令,法至死,制度又不定,吏缘为奸,天下謷謷然,陷刑者众。”当政策边界尚未澄清,基层官吏却拥有查禁交易和定罪的权力时,改革并未先产生稳定的再分配,反而先产生了权力寻租和告讦的行为,还使许多人面临增大的法律风险。[3]

《王莽传中》把王田制与币制改革并叙,留下了更具社会感的画面:百姓仍私用五铢钱交易,朝廷又把携带旧钱、议论新钱与非议井田同罪,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因买卖田宅奴婢和铸钱获罪者,从诸侯卿大夫到庶民“不可胜数”。这说明土地禁售不是静止的土地法,而是直接切断了既有社会中的继承、抵债、迁徙、经营和救急渠道。对于拥有大量土地的豪强,它触及了既得利益;而对于只有少量土地的普通农户,它同样可能使其在疾病灾荒或婚丧急需时无法变现财产。政策本想防止弱者被迫出售,却在缺少公共救济和可信信贷的条件下,也取消了弱者最后的流动手段。

中郎区博的进谏抓住了制度变迁的时间问题。他并不否认井田是“圣王法”,而是说此制废弃已久,阡陌私田已经成为千年生活习惯,即使尧舜再起,“而无百年之渐,弗能行也”。新朝初立,万民新附,更不宜骤然更改。王莽最终承认民怨,先允许“名食王田”者出售土地,暂不追究私下买卖私属之罪,三年后又正式允许王田、私属买卖。[4]王田制由严禁到暂缓,再到撤回,说明它没有形成稳定的授田程序。改革留下的主要不是新土地秩序,而是政策不确定性和成批的刑案。

因此,班固对王田制的批评并非只在“复古”二字。他真正记录的是圣制理念与行政能力之间的不匹配——以平均地权为出发点,却没有可以核实全国土地的簿籍;以禁止兼并为目的,却依赖与豪强社会有密切关系的地方官吏执行;以保护贫民为名,却用死罪和流放压制异议。王田制的确非常重视西汉末年贫富差距扩大这一民生问题,遗憾的是,它把结构性问题误当作一道诏书即可完成的秩序重置。

(二)财政:五均六筦

如果说王田制试图重新分配生产资料,五均六筦则意在重新分配市场权力和财政收益。始建国二年,王莽援引《周礼》的赊贷与《乐语》的五均,宣布“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5]这里的“均”不是平均分配所有财产,而是由官府确定市场基准,收储滞销品,以此平抑价格。“筦”或“斡”则是把若干重要资源、行业和金融活动纳入国家管制。它与王田制共享同一政治语言:豪民富贾利用信息、资金和垄断地位“要贫弱”,国家则以公共权力消除市场强者对弱者的胁迫。

五均的运作中心设在长安东西市以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五都。司市按四时仲月调查物价,给商品定出上、中、下三等“市平”。谷物、布帛、丝绵等生活必需品卖不出去时,均官按本价收购,使生产者不必折价求售;价格高于市平时,官府把收储货物按平价出售;价格低于市平时,则让民间自由交易,以免官府压价。钱府还提供两类信用:祭祀、丧葬所需可短期无息赊借;缺少本钱而欲经营产业者可以贷款,利息原则上不超过年收益的十分之一。[6]这套制度把价格稳定、缓急救助和生产信贷结合在一起,在古代财政史上具有清晰的政策设计。

六筦通常包括盐、酒、铁、名山大泽、钱布铜冶和五均赊贷。盐铁、铸币与山泽税在汉武帝时期已有国家干的预统,王莽的新处之一,是把酒正式纳入官营体系。他解释说,山泽、盐铁、钱布、五均赊贷都已由县官管理,唯独酒尚未受筦,因而命官府依成本、利润和工料核定酿售办法。[7]六筦并非一个单纯的专卖清单,其中既有国营制造,也有许可、征税、市场平准和信贷。若从功能来看,它是一套将自然资源的收益与货币发行的收益,以及流通调节和社会救济汇入国家财政的组合政策。

这套设计之所以具有吸引力,是因为它试图同时纠正两种失衡。其一,必需品和自然资源容易被少数商人控制,贫民即使面对数倍价格也不得不购买;其二,中央政府承担赈济、边防和官僚支出,却无法稳定取得商业和资源收益。王莽希望由国家充当最后的买家、平价的卖家、放贷者和行业监管者,以国富带动民富。从理念上说,它不是取消市场,而是要以国家库存和财政信用来约束市场。

然而,制度最先遇到的仍然是执行者的问题。羲和所置督办五均六斡的命士“皆用富贾”,这些人熟悉商业,却也最有条件利用政策谋利。《食货志》记洛阳、临淄等地富商乘传往来,与郡县“通奸”,多造空簿,造成“府藏不实,百姓俞病”。[8]国家原想借商人的经验监管商人,实际却把定价、收购、税额和贷款的裁量权交给最有利益冲突的人。账面上的库存、税收和贷款可以被虚构,真实成本则落到不能议价的百姓身上。

为了弥补监管失灵,朝廷不断增加科条和刑罚。六筦每一项都设禁令,违法者可至死罪;“奸吏猾民并侵”,普通人无从安生。政策本意是抑制垄断,执行结果却形成了官商合谋的新垄断。增加国库收入的目标也没有实现,却是富商和地方吏先行截留,府库仍然空虚。赊贷政策旨在提供低息信用,实际中贫民是否能够通过审查,又是否被迫支付额外费用,完全取决于基层权力。国家介入市场并不会自动产生公共利益,关键在于谁掌握信息,谁监督代理人,以及谁承担错误定价的损失。新朝在这些环节上都缺乏稳定的机制。

地皇年间,从基层士兵到高官费兴,他们对盗贼四起原因的解释,都进一步揭开了财政政策与社会治安之间的关联。士兵说法禁烦苛,劳作所得不足以供贡税,闭门自守也会被邻伍告发;费兴则直言六筦“税山泽,妨夺民之利”,加上水旱和赋敛,百姓饥穷,才起而为盗。王莽不愿接受这一判断,进谏者反遭免官。[9]这并不足以证明所有盗乱都由六筦造成,却说明当国家既垄断资源征收收入,又以严法控制交易时,民众往往会把灾荒、税负和官吏侵渔共同理解为政权压力。

五均六筦的成败不能只看制度条文。平准、储备、公共信用和资源税本可具有社会功能,但这些工具要求可靠的价格信息,透明的账簿,专业的官员和可申诉的审计。新朝拥有宏大的法规,却没有相应的行政基础设施。于是,政策越精密,基层裁量就越多;管制范围越广,违法空间就越大;刑罚越严,官吏寻租的价值就越高。由此可见,政策的执行结果已经超出了“与民争利”的范畴,本质上是国家试图替代市场中间人,却被新的中间人俘获。

(三)货币:子母相权

王莽币制改革开始于居摄二年,早于正式代汉。第一次改革铸大泉、契刀、错刀,与汉五铢并行:大泉面值五十,契刀面值五百,错刀面值五千。高面额货币的金属重量远低于其名义价值,既能为政府取得铸币收益,也带有彰示新政权权威的意义。[10]

(来源:东晋次《儒家理想的信徒》)

即真后,王莽又以“劉”字含卯、金、刀为由废除五铢和刀币,切断汉朝符号,使政治象征与货币技术合一成为重建币制的一部分。随后推出的“宝货”体系最能体现王莽的复古制度想象。金、银、龟、贝、铜五种材质,分为六名二十八品,试图恢复古书中多物并用的货币秩序;铜钱内部又用大、小钱形成“子母相权”。[11]但同一市场同时面对不同的材料、重量、品级和法定比价,识别与换算成本远超普通交易者的承受能力。百姓熟悉并信任的仍是五铢,新币却因多次变更而失信。《汉书》说“大钱大小两行难知,又数变改不信”,民间遂私用五铢。

王莽再次试图用刑罚来梳理新币的信用。他不仅把议论大钱将废、携带五铢与非议井田同等处理,后来又实行连坐:“一家铸钱,五家坐之”,没入为奴婢。官府以囚车押送犯人,沿途死者众多。天凤元年改行货布、货泉后,复杂度虽有所降低,但此前的兑换损失、政策反复和严刑已经破坏了计价单位的连续性。班固总结说:“每壹易钱,民用破业,而大陷刑。”[12]

币制反复的伤害并不限于物价上涨。债务合同、工资、地租、税额和商品库存都需要稳定计价,当旧钱随时可能被禁,新钱名义价值远高于金属价值,持币者会尽快换成实物,商人会缩短交易,生产者会拒绝远期承诺。农民未必每天使用高额货币,但赋税、购买铁器、出售余粮和偿还债务仍受货币秩序的影响。新朝同时限制土地交易、控制资源市场、改变货币单位,使原本可以相互替代的应急渠道一起收缩。班固所谓“农商失业,食货俱废”,应当理解为多项政策叠加后的信用危机。

王莽并非完全不懂大钱与小钱的关系。“子母相权”的本意是让不同面额相互补充,便于大小交易,提高币值也可以缓解铜材不足,增加政府的货币性收入。问题在于,他把法定面值、政治象征和财政增收置于币值稳定之前,又频繁重定规则。当公众预期下一次改制仍会发生时,任何新币都难以成为可信的承诺。货币制度的核心自然不在于钱币的式样是否合于古制,而是发行者能否自我约束,保持足够的公信力。

后世评价

胡适在二十世纪初为王莽翻案,把王田、禁奴婢买卖概括为“土地国有”“均产”“废奴”,把五均六筦称为“国家社会主义”。在他看来,王莽所处理的是土地集中、重利盘剥和公共资源控制,政策失败主要由于当时国家组织不完备,不能承担大规模干预。[13]胡适的意义,在于打破以成败定忠奸的旧框架,使研究者重新看见改革的社会目标。但“社会主义”是现代概念,容易把古代王权对土地和资源的统制误读为现代公共所有和公民福利。王田并未消除等级身份,六筦也首先服务于帝国财政,因此不宜直接套入近代的意识形态。

吕思勉承认王莽有大志,并认为新室政策不是一人的私见,而是秦汉以来有志治平者的共同问题意识。土地兼并之患,从贾谊、董仲舒到师丹都曾提出不同方案:董仲舒主张限田和逐步矫正,师丹尝试限田限奴婢,王莽则选择一步恢复井田。吕思勉的批评集中在“未能行”与“转以害之”:均贫富的目的本欲利民,却因急进、严刑和制度不合生计规律而反害民;尤其币制复杂反复,被他视为最难理解的失政。[14]

钱穆把王莽置于汉儒政治理想的连续发展中。他说王莽“不失书生本色”,王田、废奴、六筦、五均都旨在“裁抑兼并、平均财赋”,并把这种组合称为近世所谓“国家社会主义”。但钱穆并不只称赞理想,而把失败归为三端:推行太骤而无次第,缺少拥护理想且能执行的政治集团,复古倾向又多有“迂执不通情实”之处。[15]这一解释把制度失败从个人道德转向组织问题:没有稳定的官僚联盟和渐进的计划,良法也会变成纸面命令。

毕汉思则对班固叙事作了更强的修正。他指出,国家专卖、平准、铸币和收入税大多可在前汉找到先例,降低货币成色也非王莽首创。除了短命的土地与奴婢政策外,新莽重大经济措施大多是汉代国家干预传统的继续。币制确会造成不信任,但其破坏程度可能被班固夸大了。专卖在地皇年间取消,也可能是内战使其无法运作,而不是制度本身已被证明完全错误。[16]这种“去特殊化”提醒我们,不能把汉武帝实行时被视为国家能力的政策,到王莽失败后便全部解释为不切实际的癫狂。

东晋次综合了上述路径,却对现代概念的投射保持着警惕。他认为,把王莽直接称为现代国家社会主义者,是将当代问题和政治形态投向了古代。王田制应放在儒家井田理想、哀帝限田和西汉“假民公田”的脉络中理解,其根本课题是阻止小农佃农化、奴婢化。五均六筦大多延续武帝以来的专卖、均输和平准,真正值得注意的新意是国家赊贷。而币制则不仅是慕古,也是一种配合黄金国有化、提高国库货币性收入的“通货膨胀政策”。[17]

这些学者的分歧,实质上涉及三种判断尺度。第一,是按政策宣称的目标评价,还是按实际执行评价;第二,是把王莽与现代制度比较,还是与前后汉的制度比较;第三,是把失败归于政策设计本身,还是归于行政、灾荒和战争等其它因素。较为稳妥的结论是:王田制回应了真实的土地过于集中的问题,却想当然地以为秦汉以来根深蒂固的产权结构可以骤然变更;五均赊贷包含了稳定市场和社会金融的功能,却被官商代理和严刑管制扭曲,造成了新的剥削;币制改革具有一定的以“通胀”增加财政入的经济思路,却因政策反复无常和强制推高面值而被摧毁了信用。因此,王莽的经济改革并非纯粹空想,但也不是被偶然打断的完整良制,它是在能力掣肘下,问题意识没有转化为问题被真正解决的遗憾。


二、政治改革

(一)中央官制与行政制度

经济改革要深入土地、市场和家庭,就需要比西汉更强的行政机器。王莽即真后先建“四辅、三公、四将”,合为十一公,构成最高辅政层;继而在三公府中设置司允、司直、司若等属官,改大司农为羲和、太常为秩宗、大鸿胪为典乐、少府为共工、水衡都尉为予虞,并以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分属九卿,另设六监。[18]这些名称多取自古书,但改革并非只有改名,它试图把中央官署按经学化的职能体系重新归类,使财政、礼仪、司法和工程都嵌入一套可被解释为三代圣制的秩序。

官署重组还伴随官秩、宫殿、都城与地方长官的全面改称。太守改“大尹”,都尉改“太尉”,县令长改“宰”,御史称“执法”;长安一度改常安,宫室和门阙也改用新名;官员俸秩、印绶、车服、黻冕则重新划分差品。名号在古代政治中并非无关紧要,它决定职权来源、等级关系和仪式位置。王莽相信“正名”可以使制度恢复秩序,但当一个行政体系同时改变职位名称、隶属关系、地域名称和文书格式时,官吏的学习沟通成本和误解风险也会显著上升。

王莽还设置了一套形式上相当完备的纠错言路:司恭、司徒、司明、司聪、司中大夫以及诵诗工、彻膳宰负责“司过”;王路设置进善旌、非谤木和欲谏鼓,四名谏大夫常坐门下接受言事者。[19]这套设计把上古圣王纳谏的象征转化为常设职位,说明王莽并非不知道信息反馈的重要。然而,制度存在不等于意见能够改变政策。费兴因指出六筦与盗贼之因而被免,区博的意见也只在民怨无法压制后才被部分接受。纳谏设施越具有礼仪性,越可能成为君主自我证明的摆设,而不是约束决策的程序。

中央制度的深层倾向,是把分散在外戚、贵族、三公、九卿和地方长官之间的权力重新编入皇帝主导的等级网络。官名虽然复古,组织目标却未必是回到周代封建。通过重新任命、考核、授爵和分属,王莽得以打断旧汉官僚的资历连续性,把对新朝的政治忠诚转换为新的职位与等级。这样的改制既有建国初期清理旧制的现实需要,也带有不断重置规则以强化个人裁决的目的。

(二)地方官制与行政区划

地方改革最具复古色彩的是五等爵制。王莽宣称“州从《禹贡》为九,爵从周氏有五”,以公、侯、伯、子、男构造“万国”体系;公国一万户、方百里,侯伯五千户、方七十里,子男二千五百户、方五十里。实际受茅土者共七百九十六人,附城者一千五百一十一人。这一记载说明,五等爵不止于口号,新朝确实大规模授予了名位。然而,封国图籍长期未定,许多受封者没有真正取得国邑和赋入,只能领取少量月钱,甚至有人靠佣作维生。[20]

五等爵的制度矛盾性在于,它把周代世袭爵制嵌入了秦汉郡县行政体制。王莽规定“公氏作牧,侯氏卒正,伯氏连率,子氏属令,男氏属长,皆世其官”,无爵者则为尹。爵位不只是荣誉,也被设计为地方长官资格,地方职位因而既服从中央任命,又带有贵族世袭色彩。它不是完整地恢复封建制,因为郡县、户籍和中央考课并未取消;但也不是纯粹的郡县制,因为地方治理被赋予了世袭爵位的基础。这种杂糅可用于吸纳新朝功臣,削弱刘氏诸侯,但也模糊了行政权、采邑权和世袭身份的边界。

全国区划则试图建立一张经学化的空间总纲。常安西都分六乡,义阳东都分六州;内郡、近郡、边郡合计一百二十五郡,九州之内有县二千二百零三,再依甸服、侯服、宾服等古名排列为“万国”。[21]这一方案把真实的郡县地理、军事边疆和《禹贡》服制重叠起来,希望天下空间既能行政管理,又能在礼制上呈现以王都为中心的同心圆。其思想结构很整齐,但古书中的地理层级并不等于现实中的交通距离,遑论人口密度和财政联系。

更突出的问题是区划和地名反复变更。《汉书》说“一郡至五易名”,官民不能记忆,诏书不得不在新名后附旧名。[22]行政国家依赖文书的一致性,即,户籍、赋税、司法、驿传、军令和仓储都要明确指向同一地点。名称频繁改变会使历史档案难以对应,边界反复调整又会破坏责任的归属。王莽重视制度的象征性统一,却低估了行政记忆本身也是国家不可或缺的能力。

不过,州制改革不能一概视为倒退。西汉州刺史原为监察官,品秩不高,职责在巡察郡国。新莽后期提高了州牧的地位,使之比三公,并增设牧监副,州由监察区域逐渐具备统辖地方行政的性质。它没有在新朝完成定型,却预示了州从巡察区向常设行政层级转化的方向。后世州、郡、县关系不断变化,但在郡之上设置更稳定的区域统辖单位,确实回应了大帝国幅员扩大和中央监督成本上升的问题。

王莽又把官吏俸禄分为十五等,并提出“上下同忧喜”:地方受灾,相关州牧、部监、卒正、连率乃至中央公卿都按比例减俸。理念上,这是把官员利益与民生结果挂钩,也试图用量化考核代替无责任的官僚俸给。但灾害成因、受灾程度和官员责任难以精确核定,制度遂“烦碎”,课计不可理。更禄迟迟不能发放,官吏只得“各因官职为奸,受取贿赂以自共给”。[23]当正常俸禄中断,国家实际上以默许腐败的方式把行政成本转嫁给民众。

后世评价

吕思勉与钱穆都认为,王莽并非没有政治理想和制度设计。吕思勉重在批评其“慕古而不切实际”:设官分职、体国经野本有必要,但王莽偏重立法、名号和整齐结构,不考虑制度如何在既有社会中运行。钱穆则以“书生政治”概括其性格,指出改革太骤、无次第、不得其人。[24][25]两位学者的共识是,把政策的失败放在了设计与执行之间:王莽相信正确的制度一经制定,现实便会自动服从,却没有建立能持续协调利益、修正错误的政治过程。

毕汉思再次提醒,改变官衔和郡县名称并非王莽首创。汉景帝平定七国后、汉武帝改历建制时都曾更改官名;新朝许多行政措施也沿袭汉制。因而他认为,王莽并不是与秦汉官僚传统毫无关系的空想家,而是在既有国家机器上进行重组的务实统治者。[26]这一判断有助于区分“改名”本身与“频繁改名”——建国时统一名号未必有害,真正造成混乱的是改制缺乏稳定的终点,制度尚未沉淀便再度变更。

东晋次更重视政治改革的制度史位置。他把州制称为秦汉郡县制向后世州县制转型的一个过渡,也指出王莽通过考核、封爵和任官建立“筛选和输送亲信的体系”。更为重要的是,他赞同河地重造的解释:王莽标榜《周礼》,目标却未必是恢复分权的周代封建,而是把西汉政治二元结构改造成更集中、更一元的君主政治。例如,在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上,新朝规定山泽收入由原来的少府系统转入郡县国家财政;五均六筦又把资源、市场和信用置于中央政策之下。[27]可见,复古语言与集权目标并不矛盾。

由此看,在王莽的政治改革措施中,五等爵展现了较明显的逆向因素。世袭的地方职位与秦汉以来官僚职业化、郡县流动任官的方向相冲突,且名位与采邑不能兑现,反而制造了依附中央恩赐的新贵族群体。州制和区域监督则具有较强的前向意义,因为它回应了中央无法直接有效监督两千余县的治理难题,为中国由郡县转向州县的地方治理模式开了一个头。官名礼制化本身可理解为新王朝的象征整合,但反复更易、缺俸欠薪和亲信输送又削弱了行政的可预期性。所以,政治改革并非整体进步或整体倒退,它是强化中央集权、复古周礼和官僚技术化等复杂动力的混合。


三、制礼作乐

(一)完善学制

王莽“制礼作乐”志趣的形成远早于他取得皇位。《汉书》记他早年“折节为恭俭”,从陈参学习礼经,长期以尊师、博学和礼让建立声望。西汉后期,儒学已从博士制度进入仕途与政治评价,外戚王氏诸人也多修经书。王莽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礼学既是个人修养,也是政治能力的证明。因而,他后来用经典设计制度,既有塑造合法性的目的,也有真实的学术兴趣和信念基础。

平帝元始年间,王莽主持建立从地方到基层的学校体系:“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各置经师;乡称庠、聚称序,各置《孝经》师。[28]其结构不是只扩大中央太学,而是把经典教育沿行政层级向下铺开。郡国和县邑培养经术人才,乡聚以《孝经》承担基础伦理教化,形成中央博士—地方学官—基层庠序相衔接的想象。即使各地落实程度有限,这一制度宣示仍改变了教育的责任主体,即,学校不再只是私门授徒或京师选官的附属,而被视为国家治理的一部分。

中央层面的规模更大。王莽奏建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并设市场和常满仓;增立《乐经》,把各经博士扩至五人;征召全国通一艺并能教授十一人以上者,范围包括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也包括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文字和医药。到京者前后以千计,朝廷要求他们陈述学说、校正乖谬、统一异说。[29]这既是教育扩张,也是一次大规模知识搜集和国家编目工程。

这套学制的积极意义在于,它扩大了可被承认为“学”的领域。与秦朝以法令一统言论的印象相比,新莽至少在制度上征集多种经说、技术和方术人才,使古籍整理、文字学、礼学、历算和医药获得了公共讨论空间。但其局限也很清楚:班固所谓“正乖谬,壹异说”,暗示鼓励学术多样性是为了汇集材料并形成国家正统。换言之,讨论可以广泛,结论却要归一;知识生产在得到资源的同时也受到权力的规训,最终裁决权仍属于政治中心。

(二)日常生活礼制化

王莽的礼制并不限于郊庙和朝会。元始年间,他令有关官员奏定车服制度,并把“吏民养生、送终、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一并分等。[30]这是一种把社会秩序落实到生活器物的治理方式:身份不同,衣服、车辆、婚礼、丧葬、住宅和器用都有相应标准;贵贱不相逾越,奢侈与僭越便可受到约束。西汉末年豪贵竞奢、礼制失序,确实给这类政策提供了现实理由。

但生活礼制化的难点在于,社会财富、地域习俗和家庭结构远比经典等级复杂。统一规定婚丧规模,可能抑制攀比,也可能使贫民为符合礼仪而举债;限制住宅与器物,可能约束豪强,也可能为官吏入户检查和索贿提供依据。礼的功能本是以习惯和认同调节关系,一旦每一项差品都转化为可处罚的法条,礼便从社会规范变为行政许可。王莽改革中“礼”与“法”的距离因此不断缩短。

(三)王权礼制:塑造合法性与正统性

明堂、辟雍、灵台是王莽礼制工程的象征中心。明堂用于布政与祭祀,辟雍兼具天子教育和养老礼的意义,灵台则与观象授时相连。三者把政治、教化和宇宙秩序集中在都城空间,使掌权者能够以“制礼作乐”显示自己不仅代行行政,而且有能力恢复圣王制度。建筑本身因而是政治论证:谁能确定礼、统合经说并主持天地之祭,谁就被呈现为秩序的合法中心。

(来源:东晋次《儒家理想的信徒》)

居摄时期,群臣请王莽“践祚”,服天子韍冕,南面朝群臣,郊祀天地,宗祀明堂;礼仪称他“假皇帝”或“摄皇帝”,又以周公辅成王为先例。[31]这些安排在形式上仍承认汉孺子为君,却把天子的服饰、方位、祭祀和受朝权逐项移交王莽。政治权力先通过礼仪被合法化,再通过符命和禅让完成名义转换。由此可见,礼制不是权力取得后的附属,而是权力转移本身的程序。

即真后,王莽宣布国号为新,改正朔、易服色、变牺牲、殊徽帜、异器制,以土德尚黄建立与汉不同的王朝符号。[32]这些措施有共同逻辑:新政权必须在历法、颜色、祭品和器物上呈现天命已经转移。若沿用汉制,新朝会像临时摄政,只有重新安排时间、空间和服色,代汉才被表达为一个完整的王朝循环。班固把这些举动写入“篡汉”叙事,但就历代建国惯例而言,改正朔、服色并非王莽独有。特殊之处在于他改制频率高、覆盖面广,并把经学论证推进到日常行政。

九庙建设把这种正统塑造推向祖先谱系。王莽为本族追立庙制,以新的宗庙序列证明王氏受命有其历史根源。工程耗费“数百钜万”,征发卒徒,死者以万计。[33]宗庙在政治上为新王朝制造连续性,在财政上却与边防、灾荒和民生争夺资源。当合法性必须依赖超常规模的工程来显示时,工程成本本身又会削弱政权的社会基础。

拟行东巡狩同样仿效虞舜巡行五岳。王莽计划在不同方位亲载相应农具,耕、耘、获、藏,以天子身体劝课四时农业,各地却需先征集人马、帛布和供具。仅布帛即征四十五万匹,人员物资行至半途,巡狩又因局势取消。[34]巡狩理念把王权、农时和天下空间联系起来,本可具有展示中央关怀、巡察地方的作用,但在交通和财政能力不足时,它更像一场高成本的象征性动员。

(四)行政礼制

王莽依《周官》《王制》改官名、爵秩和地方区划,又规定车服黻冕差品,说明政治改革与制礼作乐本为一体。中央官职要在礼经中找到名称,地方层级要在《禹贡》与五服中找到位置,官员身份要以服章显示。行政因此不只是处理事务,也要成为古制秩序的可见图像。王莽相信名、位、服、职彼此相称,便能使上下各安其分。

班固对这种治理方式有一句集中批评:“莽意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王莽锐意研究地理、制礼作乐、会合六经之说,公卿从早到晚议论,连年不决,却无暇处理狱讼冤结和民间急务。[35]这并非说制度讨论毫无价值,而是指出治理有机会成本。灾荒、盗贼、积案和军费需要即时决断,王莽却把大量政治注意力投入名号、礼文和体系完备。制度越追求无所不包,越可能延迟最需要处理的具体事务。

后世评价

葛志毅反对把王莽简单说成古文经学的工具。他指出,王莽改制“兼取今、古文经义”,立古文诸经于学官只是制礼作乐的一部分;王莽本人兼习今古文,看不出对古文经有排他性的偏爱。更准确的说法是,他以政治实用主义选择一切能够支持改制的经义。他还认为,王莽据经义改制,是今文经学“通经致用”精神的大规模实践。[36]这解释了一个看似矛盾的事实:王莽提升了《周官》《左氏春秋》等古文经的地位,却以经学直接改造现实,恰恰延续了今文家关心制度与政治的传统。

东晋次对教育和国家礼仪的评价较为积极。他认为王莽青年时期已有扎实礼学训练,地方学校改革对儒学普及和地方文化水平提高具有意义;南北郊祀、明堂和博士制度又成为东汉“礼教国家”的基础与前提。即使新朝短命,东汉仍继承其若干礼制成果,因此不能把明堂、学校和郊祀都视为虚饰。与此同时,他警告“礼制形式主义陷阱”:当政治家执着于把理想完整实现时,便容易增加科条,拒绝异议并走向独断。[37]

王光松则从思想与权力的关系提出更尖锐的批评。他把王莽改制视为使现实符合“古昔”理想的哲学政治化运动,认为其危险不只在理想可能错误,而在理想与不受约束的权力合一。儒家知识分子一旦确信自己掌握圣制,反对者便容易被解释为无知、邪恶或阻碍天下太平;政策失败也可能被归咎于执行不够彻底,从而继续扩张强制。[38]这一解释揭示了王田、六筦和礼制之间的共同机制:先把政策提升为道德真理,再把异议转化为法律问题。

顾颉刚关注的是经书与古史如何被政治需要重新塑造。他肯定刘歆和新莽时期目录、古籍发现及学术整理的价值,也指出今古文双方都可能以本派解释改造古书。王莽制礼时把不同时代、不同背景的材料拼合为整齐古制,并可能为了现实制度而改变文本意义。[39]其结果一方面保存和传播了经典,另一方面使知识生产政治化,即,古书不再只是研究对象,而成为新王朝证明天命、禅让和制度合法性的证据。禅让也由此成为后世中原政权更迭可反复调用的政治语言。

钱穆和吕思勉都承认新莽学术政策的后续影响,说明积极的文化遗产与政治上的失败可以同时成立。钱穆认为,王莽时代征集人才、扩充博士和整理经籍,为东汉学术繁荣准备了一批学者;吕思勉也强调学校、经师和各类学术的扩展,显示新室并非只知压制思想。[40][41]二人同时不掩饰其形式主义:王莽“治礼”有书生诚意,却把现实政治化约为经书中的名分与制度。

综合而言,制礼作乐具有三重属性。第一,它是合法性工程,通过周公摄政、禅让、正朔、服色、宗庙等,把代汉叙述为天命秩序。这重属性服务于权力的构建。第二,它是国家建设工程,通过学校、博士、郊祀和官制把儒学转化为制度。这重属性留下了较为持久和积极的思想文化遗产。第三,它是社会规训工程,通过婚丧、车服、田宅和器物等级塑造日常行为。这重属性则在礼法合流时产生了繁密的管制。


尾声:成败之偶然与历史之必然

王莽内政改革的覆败,很容易导出一种简化的结论:凡复古皆荒谬,凡失败皆错误。但历史判断若停在这里,既无法解释为什么王田、平准、国家信用、地方分层和公共教育会在后世以不同形式反复出现,也无法解释为什么其中某些措施一经推行便造成广泛伤害。更合理的方法是把每项政策拆成四个层次:第一层是,它所识别的问题是否真实;第二层是,目标是否符合长期需要;第三层是,工具是否适合当时的条件;第四层是,执行过程是否具备能力与约束力。有的政策可能在问题识别层面正确,在其它层面错误;有的可能短期失败,却包着含后来制度发展的方向。

(来源:东晋次《儒家理想的信徒》)

王田制所识别的,是土地集中导致小农失地、佃农化和人身依附扩大的问题。这一问题贯穿了帝制时代,土地私有与公共调节的争论也并未终止。现代土地治理的经验表明,关键往往不在抽象地宣布公有或私有,而在权利是否清楚、稳定、可执行,弱者是否能获得登记、司法、信贷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支持。[42]王莽以“王田”冻结交易,却没有建立丈量、补偿和争议解决机制,因而损害了预期。但他试图阻止贫民在危机中永久失去生产资料这一点,触及到了国家应否保护基本生计这一长期问题。

五均六筦注意到的,是公共品、必需品和市场势力之间的边界。盐铁、铸币、山泽资源和粮食储备都具有较强公共性,完全交给私人垄断可能损害社会,但国家直接经营同样可能产生寻租、低效和权力俘获等问题。现代公共经济学把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同时列为制度设计的对象。[43]因此,王莽的教训不是国家不应管理公共资源,而是国家管理必须有公开的规则、专业的行政团队、独立的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体系。缺少这些条件,公共名义反而可能成为官商合谋的掩体。

五均中的赊贷尤其值得从所谓的“失败”中分离出来。祭祀丧葬的短期无息借款,意在防止家庭因礼俗支出陷入高利债务;生产经营贷款则试图让缺少本金者仍有进入市场的机会。现代金融包容研究也重视可负担的账户、支付、储蓄和信用对家庭韧性与小规模经营的作用。[44]新莽的问题是,信用没有独立透明的审核与追偿机制,资金又来自一套已经被富商和官吏控制的系统。其功能方向并不落后,制度载体却不足以兑现这一良好设计。

货币政策更需要避免以现代术语作表面类比。现代中央银行常把低而稳定的正通胀作为目标之一,因为它可为相对价格和工资调整留出空间,并降低通缩与零利率约束的风险。但这一结论以独立的货币当局、可信的目标、统一的计价单位和成熟的金融体系为前提。[45]王莽所谓通胀政策,是通过高估大钱、强制兑换和反复改制取得铸币收益,既没有稳定的预期,也没有约束未来发行。温和的通胀与货币信用崩溃不是一回事,王莽看见了财政需要,却以摧毁计价连续性的方式去满足它。

政治改革中,五等爵的历史方向较为明确。秦汉以后,郡县官僚制已成为统一帝国的骨架,地方职位需要中央调动、考课和更替。把牧、卒正、连率、属令、属长分别系于世袭爵位,等于把已经衰退的贵族世官原则重新植入行政。这一部分即使执行顺利,也可能固化地方权力和身份特权。它的失败不仅是时机偶然,更有逆制度演化方向的因素。王莽实际上又不敢取消郡县和户籍,只能形成封建名号与郡县实务的杂糅,正说明历史结构已难以真正回到周制。

州制改革则不同。随着郡县数量增加,中央不可能直接且均等地监督所有地方。把州从巡察区逐步提升为区域统辖单位,符合大规模行政分层的需要。新朝没有建立稳定的州制,后世却继续沿着州、道、路、省等不同形式解决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中层协调问题。这里可以看见的历史必然趋势是:不是某一具体名称注定胜利,而是大帝国需要中间层级这一结构性压力会反复出现。王莽一次失败的改制,仍可能成为制度演化链条中的过渡。

教育改革的长期方向更为清楚。国家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学校体系、培养教师、整理典籍并资助多学科讨论,不会因为新朝灭亡而失去意义。现代社会仍把教育视为培养能力、促进流动和提供公共知识的长期投资。[46]虽然王莽的学制带有浓厚的教育服务于统一经说和政治正统色彩,但也把教育明确纳入了国家责任,使郡国、县邑、乡聚都获得了制度名称和师资设想。这种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后世”,即便不是每所学校当时都按计划建成了,它也为后世王朝提供了可以被继承的制度模板。

鼓励学术讨论也应作同样的区分。征集经学、天文、历算、钟律、文字、医药等人才,扩大了知识交流,与秦代禁书政策形成了鲜明对照。但“壹异说”又表明,讨论的终点是由国家统一答案。真正持久的学术繁荣,需要资源支持,也需要允许结论不服务于即时政治。王莽提供了前者,却未充分容纳后者。其经验说明,知识与权力并非只能完全分离,国家可以建学校、藏书和资助研究,只是应避免把学术裁决变成政权合法性的证明程序。

所谓“单一事件的成败具有偶然性”,不是说失败都可归咎于运气。黄河改道、连年水旱、边疆战争和绿林赤眉起事,确实压缩了新朝的财政与行政空间;官员能力、政策次序、沟通方式和王莽个人对异议的态度,也会改变改革的结果。若灾害较轻、币制较稳、王田渐进、赊贷有审计,某些措施或许能存续更久。这些都是历史路径中的偶然组合。

所谓“历史有其必然性”,也不是说后世制度早已写定。它是指社会结构会持续提出相似的问题:土地如何避免过度集中,公共资源如何管理,货币如何取得信用,中央如何监督广土众民,教育如何扩大,知识如何与权力相处,等等。任何王朝都无法永久回避这些问题。王莽的答案有的逆势,有的超前,有的沿袭汉制,有的在错误工具中包含合理的目标。新朝失败后,问题并未消失,后世只能以别的制度继续回答。

王莽内政改革的历史位置,恰好处在理想与能力、复古与创新、国家干预与社会承受之间。它的覆亡说明,正确的问题意识不能替代可行的制度,而它留下的若干方向又说明,一时的失败不能终止历史对同一问题的继续探索。因而,“不以成败论英雄”放在王莽身上也成立。但这不意味着以善意替政策免责,也不意味着把王莽塑造成早生两千年的现代改革家。它要求更加辩证的思维:在具体措施上,应承认王田、五均赊贷、州制和学校体系所触及的长期需要,同时也要看到世袭五等爵、币制反复、严刑推行和礼制形式主义的制度代价;从史料编纂学来看,能看到班固记载中真实的民生损害,也要警惕胜利王朝对失败者不够公正客观的单线叙述。【未完待续】

(作者为英国爱丁堡大学政治学博士)


参考文献

 [1]“秦为无道,厚赋税以自供奉,罢民力以极欲,坏圣制,废井田,是以兼并起,贪鄙生,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税一,实什税五也。父子夫妇终年耕芸,所得不足以自存。故富者犬马余菽粟,骄而为邪;贫者不厌糟糠,穷而为奸。”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古者,设庐井八家,一夫一妇田百亩,什一而税,则国给民富而颂声作……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如皇始祖考虞帝故事。”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犯令,法至死,制度又不定,吏缘为奸,天下謷謷然,陷刑者众。”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上》,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4]“中郎区博谏莽曰:‘井田虽圣王法,其废久矣……今欲违民心,追复千载绝迹,虽尧舜复起,而无百年之渐,弗能行也。天下初定,万民新附,诚未可施行。’莽知民怨,乃下书曰:‘诸名食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犯私买卖庶人者,且一切勿治。’”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另参《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上》:“后三年,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勿拘以法。”

 [5]“夫《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传记各有斡焉。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6]“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众民卖买五谷布帛丝绵之物,周于民用而不售者,均官考检厥实,用其本贾取之……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民或乏绝欲贷以治产业者,均授之,除其费,计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7]“莽曰:‘夫盐,食肴之将;酒,百药之长……铁,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藏;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卬以给澹;铁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故筦之。’”又载:“名山大泽,盐铁钱布帛,五均赊贷,斡在县官,唯酒酤独未斡……请法古,令官作酒。”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8]“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斡,郡有数人,皆用富贾。洛阳薛子仲、张长叔,临淄姓伟等,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府臧不实,百姓俞病。”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9]“问其故,皆曰:‘愁法禁烦苛,不得举手。力作所得,不足以给贡税……奸吏因以愁民。民穷,悉起为盗贼。’”又费兴曰:“国张六筦,税山泽,妨夺民之利;连年久旱,百姓饥穷,故为盗贼。”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10]“居摄二年五月,更造货:错刀,一直五千;契刀,一直五百;大钱,一直五十,与五铢钱并行。”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11]“莽即真,以为书‘刘’字有金刀,乃罢错刀、契刀及五铢钱,而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小钱径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钱直一’……凡宝货五物、六名、二十八品。”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12]“百姓愦乱,其货不行……一家铸钱,五家坐之,没入为奴婢。吏民出入持钱以副符传,不持者厨传勿舍,关津苛留……每壹易钱,民用破业,而大陷刑。莽以私铸钱死及非沮宝货投四裔,犯法者多,不可胜行,乃更轻其法。”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13]胡适:“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个社会主义者”,原载《读书杂志》,1922年第1期。

 [14]吕思勉:《秦汉史·第七章·新室始末》,商务印书馆,北京,2010年,第153—157页。

 [15]钱穆:《国史大纲·第八章·统一政府文治之演进》,商务印书馆,北京,2010年,第105—106页。

 [16](美)毕汉思(Hans Bielenstein):《剑桥中国秦汉史·第三章·王莽,汉之中兴,后汉》,1992年,国学导航本,“王莽的统治(公元9—23年)”部分。

 [17](日)东晋次著,李天蛟、臧鲁宁译:《王莽:儒家理想的信徒》,四川人民出版社,成都,2021年,第201—212页、第244—247页;另见“前言”。

 [18]“置四辅、三公、四将……凡十一公。又置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更名大司农曰羲和,后更为纳言;大理曰作士;太常曰秩宗;大鸿胪曰典乐;少府曰共工;水衡都尉曰予虞……置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分主中都官诸职。”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19]“又置司恭、司徒、司明、司聪、司中大夫及诵诗工、彻膳宰,以司过……令王路设进善之旌,非谤之木,欲谏之鼓。谏大夫四人常坐王路门受言事者。”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0]“州从《禹贡》为九,爵从周氏有五……公一同,有众万户,土方百里;侯伯一国,有众五千户,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则,有众二千五百户,土方五十里。”又载:“今已受茅土者,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莽好空言,慕古法,多封爵人,性实遴啬,托以地理未定,故且先赋茅土,用慰喜封者。诸侯皆困乏,至有庸作者。” 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1]“常安西都曰六乡……义阳东都曰六州……合百二十有五郡。九州之内,县二千二百有三……各以其方为称,总为万国焉。”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2]“莽好空言,慕古法,多封爵人……其后数年,郡县以一岁四易名者,吏民不能纪,每下诏书,辄系其故名。”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3]“莽制天下吏禄,分为十五等……诸侯、卿、大夫、元士,其俸多少及课计,皆以岁丰穰为差……莽之制度烦碎如此,课计不可理,吏终不得禄,各因官职为奸,受取赇赂以自共给。”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4]吕思勉:《秦汉史·第七章·新室始末》,商务印书馆,北京,2010年,第153—157页。

 [25]钱穆:《国史大纲·第八章·统一政府文治之演进》,商务印书馆,北京,2010年,第105—106页。

 [26](美)毕汉思(Hans Bielenstein):《剑桥中国秦汉史·第三章·王莽,汉之中兴,后汉》,1992年,国学导航本,“王莽的统治(公元9—23年)”部分。

 [27](日)东晋次著,李天蛟、臧鲁宁译:《王莽:儒家理想的信徒》,四川人民出版社,成都,2021年,第123—127页、第194—198页、第299—300页。

 [28]“立官稷及学官。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又令诸侯王、公、列侯、关内侯及郡国豪桀举吏民能经一艺以上者诣公车。”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十二·平帝纪》,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9]“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征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至者前后千数,皆令记说廷中,将令正乖谬,壹异说。”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0]“奏车服制度,吏民养生、送终、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十二·平帝纪》,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1]“臣请安汉公居摄践祚,服天子韍冕,背斧依于户牖之间,南面朝群臣,听政事;车服出入警跸,民臣称臣妾,皆如天子之制;郊祀天地,宗祀明堂……赞曰‘假皇帝’,民臣谓之‘摄皇帝’,自称曰‘予’。”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2]“莽曰:‘予以不德,托于皇初祖考黄帝之后……即真天子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新。其改正朔,易服色,变牺牲,殊徽帜,异器制。’”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3]“莽乃营长安城南,提封百顷,为九庙……功费数百钜万,卒徒死者万数。”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4]“莽将东巡狩,具礼仪调度……郡国发民、马、谷、帛,县官不能给,复从民取。莽以诸侯、王公多无国邑,而令其皆之国……征天下淑士四十五万人,帛四十五万匹……既至者半,道路死者不可胜计,莽乃止不行。”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5]“莽意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故锐思于地里,制礼作乐,讲合六经之说。公卿旦入暮出,议论连年不决,不暇省狱讼冤结民之急务。”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6]葛志毅:“王莽改制的经学文化基础”,《求是学刊》,1993年第2期,第92—97页。

 [37](日)东晋次著,李天蛟、臧鲁宁译:《王莽:儒家理想的信徒》,四川人民出版社,成都,2021年,第99—132页、第294—297页。

 [38]王光松:“理想与癫狂——王莽改制的思想史意义与政治史意义”,《现代哲学》,2008年第5期,第122—126页。

 [39]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北京出版社,北京,2017年,第十二至十四章,第87—99页。

 [40]钱穆:《国史大纲·第八章·统一政府文治之演进》,商务印书馆,北京,2010年,第105—106页、第114—115页。

 [41]吕思勉:《秦汉史·第七章·新室始末》,商务印书馆,北京,2010年,第153—157页;关于学校与学术影响,参见第114—115页。

 [42]World Bank, Land Policies for Growth and Poverty Reduction, Washington, D.C., 2003,关于清晰、稳定、可执行的土地权利与公平、投资和信贷之间关系的讨论。

 [43]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2017: Governance and the Law, Washington, D.C., 2017,关于市场失灵、政策执行、权力不对称与制度俘获的讨论。

 [44]World Bank, The Global Findex Database 2021: Financial Inclusion, Digital Payments, and Resilience in the Age of COVID-19, Washington, D.C., 2022,关于可负担金融服务、家庭韧性与小规模经营的讨论。

 [45]Sarwat Jahan, “Inflation Targeting: Holding the Line,” Finance &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European Central Bank, “The ECB’s Monetary Policy Strategy Statement,” 8 July 2021。两者均强调中期、低而稳定的通胀目标及可信的政策框架;本文仅作制度条件比较,不把现代中央银行机制直接套用于新莽政策。  

[46]UNESCO, Global Education Monitoring Report 2023: Technology in Education—A Tool on Whose Terms?, Paris, 2023;并参见 UNESCO 关于教育作为公共投资和社会能力基础的相关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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